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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7号文件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812
发表时间:2019-09-10 00:00作者:老会计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7号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现予发布,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11月29日 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印花税管理,便利纳税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施行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第五条 纳税人应当如实提供、妥善保存印花税应纳税凭证(以下简称“应纳税凭证”)等有关纳税资料,统一设置、登记和保管《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登记簿》(以下简称《登记簿》),及时、准确、完整记录应纳税凭证的书立、领受情况。
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的公告》的解读 现将《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解读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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