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谷会计网 www.fugukjw.com

【12366】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69
发表时间:2019-09-10 00:00作者:老会计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0号)规定:二、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分享到:

府谷会计网(府谷招财猫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

电话:0912-8720665   邮箱:2209264365@qq.com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府谷县华盛大厦写字楼6楼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六 :8:30-17:30
 联系方式
客服热线:0912-8720665
邮箱:2209264365@qq.com
站长:18609221297
会员登录
登录
我的资料
我的收藏
购物车
0
留言
回到顶部